当前位置:首页 文章详情 当“天眼”成为一包香烟,是弘扬科学家精神,还是“蹭热点”?
当“天眼”成为一包香烟,是弘扬科学家精神,还是“蹭热点”?

提起“天眼”,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或许就是贵州山窝里的那口“大锅”。没错,历时22年,耗尽科学家南仁东一生的心血,这才有了足以领先世界二三十年的“中国天眼”。

 

 

近年,一款以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命名的“天眼”牌香烟上市。

 

神秘紫色的天幕中,地平面及“天眼”全景模型由近而远,缀以瑰丽星云和灿烂繁星,“FAST”的简称跃然其上……从外包装上看,科技感十足。市场上流行的这包香烟,以“天眼”命名,号称是全球第一包星空题材卷烟。

 

 

虽然该香烟生产企业拿出了“致敬科学精神”“纪念南仁东先生”等说辞,但这种颇有蹭热点之嫌的跨界联姻,依旧引发了人们对大科学工程品牌保护的思考。

 

据了解,“天眼”工程于1994年提出构想,2016年9月25日落成启用。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于2019年6月4日申请并注册了“中国天眼”商标,商标类别覆盖共计20项商品和服务内容。

 

而早在2017年3月17日,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申请注册了“天眼”中文商标,2018年4月23日,又申请注册了“天眼 云烟 YUNYAN HTTP://WWW.HYHHGROUP.COM SINCE 2016”“天眼 云烟 FAST SINCE 2016 HTTP:/WWW.HYHHGROUP.COM”,三个商标类型均为烟草制品。

 

 

那么,“天眼”烟是否得到相关方面授权?是否涉嫌商标侵权?

 

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当初,烟草公司在使用“天眼”元素及商标时,和国家天文台没有做过任何沟通。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为此也发过律师函交涉,但没有得到相关方回应。

 

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有其他不良影响。从这两点上看,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抢注的商标涉嫌侵权。当然,最终构不构成侵权,还需通过法律途径来确认。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商标碰瓷也好,侵权也罢,都说明“天眼”的品牌价值所在,相关方面在品牌保护上及时跟上,不能让“天眼”这样的大科学工程品牌频频遭到商业滥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天眼’不仅仅是一个大科学装置,它代表的是一种国家形象。只有把‘天眼’品牌保护好了,才对得起科学家的心血,对得起国家和人民。”

                                                                                        来源:金名标


上一篇:展贵州风采,贵州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下一篇:继续稳收专利费!与华为握手后,高通赢下反垄断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