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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方案》解读

​2021年5月8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贵州省财政厅印发了《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方案》(黔工信中小〔2021〕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2021年1月14日,贵州省召开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将“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纳入2021年重点工作。2021年3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黔党发〔2021〕10号),明确提出“精心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要求,制定了“‘十四五’期间,年均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的工作目标。为此,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贵州省财政厅启动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

为做好《实施方案》起草编制工作,我厅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结合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情况,于2021年3月24日完成《实施方案》初稿起草,按照相关要求于2021年3月24日至4月25日期间,充分向省内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充分研究和吸纳,形成了《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方案》。

 

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
 
(三)《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
 
(四)《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黔党发〔2021〕10号)。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作的有关通知。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含六部分内容,分别为总体要求、培育目标、培育重点、培育条件、培育措施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的总体要求。
 
(二)培育目标。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的工作目标,主要为:年均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择优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培育重点。根据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通知中重点支持领域和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制定了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的重点领域。主要聚焦大数据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基础材料、现代化工、新型建材、特色轻工以及民族工艺品等领域的中小企业,主导产品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或属于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
 
(四)培育条件。提出了申请认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达到的基本条件,对培育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等关键条件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不得推荐的条件。
 
(五)培育措施。本章为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推进数字化赋能行动、促进中小企业培育孵化及服务能力提升、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能力等5项内容。
 
(六)保障措施。本章提出了建立梯度培育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宣传引导等4条保障措施。

 

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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