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文章详情 聚焦 | 国知局:加快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建设
聚焦 | 国知局:加快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建设

7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10号建议答复的函”答复中提到: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面向省、市的优势产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区位优势,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10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乃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长三角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共治机制和知识产权服务共享机制等建议,我们深表赞同。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机制。

 

2020年,推动沪苏浙皖知识产权局与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会商、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作、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共治、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共建共享等机制,大力提升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2021年,我局会同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指导建立华北五省(市区)、中部五省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指导晋冀鲁豫四省部分市深化知识产权执法协作。

 

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与地方共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省、市的优势产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已在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布局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50家,包括省级15家,地市级35家。其中,长三角地区共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2家(江苏7家,浙江3家,上海1家,安徽1家)。保护中心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公益服务,协助处理专利、商标相关纠纷,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分析导航等公益服务,支持公共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三、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建设。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发展和共享。目前,我局正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落实中央有关部署。此外,还支持上海建设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试点平台,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区位优势,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促进以知识产权为载体的技术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加快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关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8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一篇:展贵州风采,贵州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下一篇:拨付70亿元注入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 贵州省级财政助力实施工业倍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