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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 有资助!关于印发2022年贵州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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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在贵州落地实施,圆满完成《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年度目标任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着力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培育并形成一批拥有高价值核心专利或知名商标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较强的市场主体,按照《贵州省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市监发〔2020〕16号)、《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黔知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22年贵州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附件1-2022年贵州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各市州项目推荐名额表

附件3-贵州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附件4-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5-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申报书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附件1

2022年贵州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贵州省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贵州省实际,省知识产权局制定《2022年贵州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在贵州落地实施,圆满完成《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年度目标任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培育并形成一批拥有高价值核心专利或知名商标品牌的市场主体、以及竞争力和影响力较强的重点产业。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项目申报要紧密结合全省实施的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应当有利于加快产业发展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坚持做大规模、做优结构、提升质量并重,持续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焕发生机,全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抓好粮食安全和农业增效,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二)守法诚信。为持续推进实施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及失信约束制度,项目申报单位近二年内不得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抢注、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中无相应记录(已修复的除外)。

(三)自愿主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应当自愿主动提出、按照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应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但不能强制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项目申报,严禁通过“拉郎配”包装项目进行申报。

(四)竞争择优。跟一般资助的普惠性不同,本“指南”所申报的项目都需要经过资料审核、信用核查、择优推荐、专家评审、网络公示、局党组会议审议等竞争性程序才能获得资助,以过程的优中选优确保结果的高标准和高质量,并根据省级财政年度预算经费额度实行数量限定。


三、资助范围及条件

本“指南”涉及项目的资助范围包括三个类别,名称分别是:贵州省专利导航项目、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和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贵州省专利导航项目

1.工作目标。贯彻实施《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通过组织实施一批产业类和企业类导航项目,探索建立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宏观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布局与创新能力精准匹配、专利价值实现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全面提高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和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能力水平。

2.主体资格条件。产业类导航项目的申报主体应当是省内各类工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县知识产权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企业类导航项目的申报主体应当是在贵州省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本年度重点支持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且有专利导航实际需求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上市培育企业等。暂不具备专利导航实施条件的申报主体,可联合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及其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但需切实履行项目申报与实施第一主体责任。

3.客体条件。产业类导航项目的客体应当是申报主体管辖范围内的重点产业或共性技术领域,本年度支持的重点方向应当是全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产业规划以及重点开发区首位产业指导目录的范围;企业类导航项目的客体应当是申报主体拥有的主导产品或从事的主要研发领域,可以从促进有效创新(科技攻关)、技术转化转移(专利运营)、产品出口(专利预警)、重大项目风险防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情形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4.其他相关条件。熟悉《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执行流程,拥有获取全面、稳定、及时、可靠专利信息数据资源的渠道,具备实施专利导航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二)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

1.工作目标。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和功能,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培育形成具有核心专利技术产品和知名商标品牌,在知识产权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优势、规避侵权风险能力较强的“全能冠军”。

2.主体资格条件。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为贵州省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但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以及获得过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项目或遴选成为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资助的单位不能重复申报。

3.相关条件。一是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应达到规上企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能够整合各类技术创新资源持续提高研发创新能力;二是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备了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落实了知识产权机构、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三是企业在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与国内外布局、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获取经济利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市场知名度、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规避侵权风险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取得了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在省内同类企业中具备一定的标杆作用,其中,农业企业侧重于商标、地理标志等品牌知识产权的培育和运用,重在突出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工业企业侧重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知识产权的布局、运用和保护,重在突出经济效益和市场占有率。

(三)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

1.工作目标。通过遴选方式产生一批技术实用先进、法律状态稳定、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单项冠军”,有助于形成正向激励的示范效应,带动广大创新主体更加注重专利的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

2.主体资格条件。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申报主体应当是贵州省内登记注册且至少拥有1件有效中国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如项目专利涉及多个权利人共有的,以第一顺序权利人为准,但需经过全体专利权人书面同意。

3.客体条件。所申报的专利应当是在2021年底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维持有效的专利。一个项目最多只能以一件专利的名义进行申报,如一个产品涉及多件专利的,或者同一专利权人同时拥有多件专利的,可根据不同专利的作用发挥大小程度选择其中一件进行申报。往年已获得过贵州省高价值专利项目资助的专利,不得重复申报。

4.其他相关条件。一是申报参加遴选的专利应当具有技术先进性,在产品销售及主要技术研发方向中发挥核心关键作用,且不存在尚未结案的法律纠纷乃至法律诉讼的情形;二是通过运用该专利及其专利组合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已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持续实施。


四、申报程序

(一)查询信用记录。有意愿的申报主体需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在近两年内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尚未消除的相关记录。

(二)填报申报资料。经初步评估满足基本条件的申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不同类别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主体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1个,申报时需按照附件对应类别的“项目申报书”涉及内容逐项进行填报,并准备印证材料。

(三)按时进行申报。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的项目申报书及其印证材料需在特定位置签署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姓名和加盖公章,并在侧面加盖骑缝章后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

(四)严格初审把关。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对收到的项目申报资料重点围绕主体真实性、资料完整性、客体符合性以及数据合理性等进行初步审核把关,于2022年3月20日前按照分配的名额数量上限择优排序进行推荐,向省局出具推荐函并在申报书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和加盖公章,同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项目申报书(不含附件及印证资料)汇总后统一发送至shengzhiju@126.com。逾期我局不再接受申报。


五、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广泛宣传动员,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经济、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积极组织辖区内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切实把好初审质量关,真正把“好”的项目择优推荐上来。

(二)据实规范申报。各申报主体要仔细阅读领会“指南”各项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各项内容,据实填报知识产权工作现状与绩效、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及实际使用等情况,“项目申报书”填报的数据及相关情况均需提供印证材料作为其附件一并胶装成册,并在申报书相应的位置签字和盖章。未按要求提供印证材料的,视为申报资料不合格。申报资料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针对印证资料特别说明:一是不得提供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的印证资料进行充数;二是最近两年(2020-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使用情况需要第三方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六、支持措施

(一)申报答疑解惑。为帮助各地全面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解答有关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省局申请备案了“2022年黔知项目申报交流QQ群”,群号:237849248,群员需要实名加入并遵守国家网络管理相关规定。必要时,省局还可根据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的需要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和集中宣讲等,相关事宜可向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咨询。联系人:王曰洪、刘超;电话:0851-85850060、85825390。

(二)项目经费资助。项目申报结束以后,省局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按照相应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对择优入围的项目将按照《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黔知发〔2021〕2号)的规定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资助。其中,贵州省专项导航项目,每个资助15万元;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每个资助20万元;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每个资助50万元

(三)后续跟踪服务。对于获得支持的项目单位,省局将会同所在市(州)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为期两年的持续跟踪服务与指导,包括定期举办知识产权培训、推送知识产权动态信息、接受知识产权专业事务咨询、给予知识产权培训师资支持、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面对面服务”活动等服务。


附件2

各市州项目推荐名额表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公众号编辑: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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