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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托管

房公积金托管业务是指针对下岗失业及所在单位破产、解散的职工办理的一项特殊转移业务,经单位(职工)申请后,将职工已不再正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开立的托管账户并予以封存。托管后,职工办理提取、销户、转移、查询等业务均在托管户进行。办理职工账户托管可由职工单位负责办理,也可由职工自行办理。

办理公积金托管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其住房公积金无法转移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原单位应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中心托管专户。

申请办理托管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是:书面申请一式三份(见背页样本)。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单位在转出银行办理托管应提供的资料:中心审核意见书。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将托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第四联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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