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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试点申报的通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试点申报的通知

 

黔工信科技〔2019〕14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发局,省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实施工业领域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以创新中心为核心的制造业新型创新载体,大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机制。根据《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贵州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黔工信科技〔2019〕8号)文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19年贵州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发起单位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开发且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在该领域有核心竞争力,具备较强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验;

2、发起单位具备整合产学研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

3、发起单位有完善的研究开发平台,拥有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装备,以及研发高端人才,具备支撑技术创新发展的能力;

4、组建的创新中心有明确的产业领域、清晰的定位和研发方向,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新兴产业培育方向,凝炼出面向行业领域的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

二、申报材料

贵州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试点申报书(附件1)

三、申报有关要求

1、《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贵州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黔工信科技〔2019〕8号)系2019年新修订发布,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对标相关指标要求,如实申报。

2、申报企业请登录“贵州省技术创新体系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58.16.65.24/cxtx)进行系统注册(已有登陆账号不用重复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资料的填报,申报时请注意涉密及敏感信息。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和企业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属企业和中央在黔企业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

3、申报企业于11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结束后我厅将开展申报专题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邀请有关专家对《建设意见》进行解读并对申报工作进行专业辅导。请申报企于培训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申报纸质材料1式2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604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贵州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试点申报书.doc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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