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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密码管理局关于征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典型应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局、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落实《金融和重要领域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工作规划(2018-2022年)》,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应用,推动商用密码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典型应用方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的典型应用方案,包括典型建设方案(在建项目)和典型解决方案(建成项目)。征集方向如下:

(一)面向通信基础设施的密码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信息网络、第五代移动通信(5G)、下一代互联网(IPv6),以及电信和互联网设备等的密码应用和解决方案。

(二)面向智能装备与控制系统的密码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船舶、智能网联汽车、数控系统、工控系统等的密码应用和解决方案。

(三)面向网络应用与服务的密码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实体鉴别、网络域名、智能终端中个人信息和数字资产保护等的密码应用和解决方案。

(四)面向新技术新应用的密码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中的密码应用和解决方案。

(五)面向基础软硬件的密码应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用处理器、操作系统、工业软件等基础软硬件产品中的密码应用和解决方案。

(六)其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商用密码应用和解决方案。


二、申报条件

(一)典型建设方案

1.申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应用单位,以及提供商用密码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申报,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行政处罚或企业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

2.建设方案应充分突出申报方向的密码应用特性,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创新性,以及较高的可行性、适用性,并通过申报主体所在地省级密码主管部门认可。

(二)典型解决方案

1.申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应用单位,可与提供商用密码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行政处罚或企业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

2.解决方案应充分突出申报方向的密码应用特性,具备技术先进、可复制、可推广等特点,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并在属地省级密码管理部门完成备案(或解决方案经申报主体所在地省级密码主管部门认可)。


三、申报要求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主管部门、密码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负责组织征集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密码管理局、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分别推荐方案不超过5个(其中建设方案不超过2个),各中央企业推荐方案不超过3个(其中建设方案不超过1个)。推荐方案须按优先级顺序进行排列。

(二)申报主体根据申报类型填写《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典型建设方案申报书》(附件1)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典型解决方案申报书》(附件2)。已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并在属地省级密码管理局完成备案的,可直接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申报;尚未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须由所在地省级密码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再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严密,不涉及国家秘密及敏感信息。申报主体最多牵头申报3个方案,同一方向申报最多1个。

(四)各地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于10月3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用密码应用产业促进联盟秘书处(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联系人:孙淑娴 010-64102740蔡一鸣 010-64102741)。同时,将附件1-3电子版发送至msc@miitccpa.org.cn。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密码管理局将组织专家联合评审,按程序对外公布,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用密码典型应用解决方案库。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张梵锡   010-68205033

国家密码管理局:王 兵   010-59703637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典型建设方案申报书.docx

2.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典型解决方案申报书.docx

3.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典型应用方案推荐汇总表.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密码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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