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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下发关于支持木质菌材基地建设和菌材加工的指导意见


 



铜仁市万山区敖寨乡中华山村食用菌种植基地  龙运康摄

 
 
 

       近年来,贵州将食用菌作为十二大特色农产业之一,产业规模迅速做大,对木质菌材的原料需求激增,我省食用菌产业发展木质菌材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菌材林基地建设和菌材加工,有效保障菌材原料供给,助力食用菌产业发展,省林业局近日下发关于支持木质菌材基地建设和菌材加工的指导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对菌材林基地建设的项目支持

 

  有意愿参与菌材林基地建设的企业、合作社、大户等社会主 体,可向林业部门申报菌材林相关的林业造林项目,林业部门优 先安排退耕还林、各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等林业工程项目和资金予以支持。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按面积及时拨付资金,每亩不少于500元(可根据各地情况适当调整)。对适宜通过改造作为菌材林的林分,优先列入低产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项目的实施范围,每亩补助200 元。

 

  二、做好菌材林生产的服务保障

 

  (一)各级林业部门要根据当地菌材需求及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的相关要求,优先选择适宜生产菌材及符合中央财政森林抚育条件的林分,申请列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按相关技术规程间伐生产菌材,满足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原料需求。

 

  (二)科学规划菌材伐区。选择适宜生产菌材的林分,做好伐区规划和作业设计,科学安排森林抚育间伐、人工商品林主伐 的区域、采伐指标,及时组织采伐作业生产菌材,对食用菌生产所需菌材进行有效供给。

 

  (三)及时回应社会主体对本地菌材的需求,优先安排申报 的菌材生产主伐和抚育间伐指标,优先办理菌材运输手续,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引导林权所有者支持参与菌材生产。

 

  三、实行木质菌材(木屑)加工按量补贴

 

  对从事木质菌材加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后,2019年按照加工生产木屑菌材每吨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抓好菌材产销对接

 

  县级林业部门应及时收集菌材采伐、经济林修剪、菌材加工 等相关信息,通过召开由食用菌生产企业、菌材加工企业和菌材生产企业参加的菌材产销见面会,发布菌材产销信息,畅通菌材 采伐、加工和食用菌生产企业的沟通渠道,促进菌材产销对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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